
计算机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场所,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范:
1.计算机实验室现有的设备,已列单公布,使用完毕后,应该归还原处,不得带出实验室。
2.计算机实验室的一系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过程中,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或故障,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实验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3.计算机实验室所有的仪器设备均为此实验室所有,任何物品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信息与设备处主任批准,按学校相关的借用规定外借。所有外借物品都应该按照要求及时归还。
4.计算机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5.计算机实验室的实验员和实验教师,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实验室安全。若发生触电现象,首先切断电源,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
6.承担院系实验教学的老师应提前一周写出实验通知单及学生分组名单,由实验员准备相应实验器材,做到教学仪器存放定位,排列有序,取用方便安全。
7.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员及时解决实验老师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
8.在实验过程中,教师不能离开实验室,未经批准不得请人代岗,应加强巡视,及时发现学生的不规范操作,并给予耐心的指导,维持实验室的纪律,保持良好的实验秩序。实验结束后,应检查仪器的状况并签字;教师应在所指导的学生全部结束实验离开实验室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9.学生在实验中如有损坏仪器或丢失仪器,查明情况,依据责任大小,按规定要求报废或赔偿。
10.实验过程中发生仪器损坏或突发性故障,教师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实验员,并找相关技术人员,以便更换或修复。
11.为了实验室的安全,也为提高实验室的利用效果,请实验人员自觉遵守本规范。对违反本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